1. 各实验室PI为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监督落实本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协助仪器中心主任做好安全工作。
2. 实验室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做到安全第一,学生进入实验室之前,必须有其指导老师负责进行安全教育并且签署本安全条例。
3. 实验室应保持整洁、卫生,严禁堆放杂物,废弃物品要及时处理。
4. 实验室禁止吸烟、喝酒,不得留人住宿、会客。
5. 领用易燃、易爆、剧毒药品,应遵循《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毒麻药品要存放于保险柜中,由2人专门管理。
6. 实验过程中应穿着实验服,从事有毒有害实验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必要时要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7. 实验室产生的化学生物医疗垃圾,要根据要求集中存放,统一处理,不得混入生活垃圾丢弃。
8. 实验室严禁使用明火烧水、做饭、取暖;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私自乱拉电源线、网线。如工作需要,应先申请,再由相关专业人员安装。
9. 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离开实验室之前必须关好水、电、门窗,需要连续运转24小时以上的设备,必须挂出醒目的提示牌。
10.加热仪器设备运行时,必须有人在场,严禁出现无人看管及加热设备过夜运转的情况。
11.各实验室、库房存放的易燃、易爆化学药品要妥善保管,防止高温和暴晒,以免发生火灾,不得将易燃试剂存放在敞口的容器内。
12.仪器设备、电源插座及电源线周围,严禁存放有机溶剂及其他易燃物品。
13.实验室教师及学生必须学会灭火器操作流程,熟记火警电话119。
14.高压容器、钢瓶要规范操作。
15.实验室冰箱内严禁存放于实验无关的物品。
16.不要依靠栏杆,不要在安全通道里打闹嬉戏。
17.注意实验室的相关警示标语,并严格执行。
18.对违反实验室安全操作流程、不遵守本实施细则,导致发生事故的实验室及个人,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
入驻人员签名:
指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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