胚胎干细胞研究湖北省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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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当特色中药研究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湖北医药学院)开放课题管理办法
2014-04-28 10:17  

武当特色中药研究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湖北医药学院)开放课题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的利用与管理,有序实施重点实验室的对外开放与交流,特制定《武当特色中药研究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

一、课题实施管理细则

1.课题的研究期限为1-3年。每年选择5-8项资助,每项经费支持额度不超过10万元,重点项目资助时间为2-3年,一般项目为1年。课题项目先由同行专家评审,再经本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专家进行会议评审后核准。

2.实行课题负责制。课题负责人负责研究工作的组织和经费的使用。课题经批准后,征得课题负责人同意由实验室指派若干本室科技人员参加课题研究工作。

3.课题经批准后,应按要求填写“武当特色中药研究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合同书”;每年年初根据研究计划,申报来实验室的工作计划,经实验室统筹安排后,通知来室工作的具体时间;年终填报“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报告”;课题结束时填报课题“结题报告”。

4.实验室每月举行一次实验室例会,检查交流课题研究工作进展和实验室管理工作情况,并对实验室管理提出建议。

5.受资助项目研究所取得的科研成果或技术专利等所有成果,必须以“武当特色中药研究湖北省重点实验室”(HubeiKey Laboratory of Wudang Local Chinese Medicine Research)为第一署权单位。并按国家的有关知识产权保护规定处理。论文发表后应送实验室打(复)印件二份。对于以本实验室为第一完成单位的论文,实验室将积极协助申报学校给予奖励。

6.自带经费来本实验室研究的课题,研究成果属于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成果上报或发表文章时,以注明或以致谢形式说明得到本室的协助。

7.课题结束后,由本室学术委员会对其完成情况进行评议,作为实验室资料归档。

8.课题原则上不予延长。如有特殊需要延长,延长时间不得超过半年。

9.课题结束后,课题负责人应清理器材,提交归档材料,由实验室负责建立课题档案。

10.对于课题执行良好,并符合下列条件者,将在继续申请时予以优先资助:

(1)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或国际合作项目资助者;

(2)与本室合作发表高水平论文、国际学术会议或国内一级学会会议特邀报告者;

(3)与本室合作获省部委成果奖的主要贡献者。

二、课题经费管理细则

1.课题实行基金制。基金一次核定,分期拨款。

2.课题基金主要用于解决实验测试和计算费用,以及来室工作的旅差费。部分经费可用于文印资料、论文版面费和有关学术活动等。

3.课题基金的使用方法:

(1)课题基金原则上在本实验室内使用,经本人签字,校财务处核查后发放,不下拨至申请人单位。

(2)大型仪器的测试计算费,根据课题预算的此项额度,由实验室统一分年度直接下拨到有关公共实验室。年终结算,结余可留下年度使用。

(3)实验室确实无力解决的特殊小型设备和原材料,由课题负责人提出报告,经本室批准,可以购置,凭票在本室结帐。课题结束时,其所购小型设备归本实验室所有。本实验室确实无法解决的测试项目,经本室同意后,可对外委托。

(4)本实验室经费每年核算一次。如课题结束后经费有余,结余经费由实验室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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