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省重点实验室的学术影响力,依据湖北省重点实验室绩效考评细则,经过申报、复核,现对2个湖北省重点实验室署名的文章给予科研项目经费后补助资助额度进行公示。
一、时间范围及资助标准
2020年6月1日-2021年6月30日发表的署名重点实验室的论文。根据学校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年度建设经费预算,2021年资助标准如下:SCI论文按5年影响因子给予资助,IF5≥5(10000元/篇),3≤IF5<5(6000元/篇), 2≤IF5<3(3000元/篇);湖北医药学院学报论文1000元/篇。其中重点实验室署名第一单位全额资助,第二单位减半,第三单位及以后按1/3核算,用于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的第一篇文章不予后补助资助,其它文章正常给予后补助资助。为鼓励发明创造,对授权的专利权人是湖北医药学院的发明专利给予补助3年的专利维持费。
二、重点实验室中英文规范署名
武当特色中药研究湖北省重点实验室
HubeiKey Laboratory of Wudang Local Chinese Medicine Research
胚胎干细胞研究湖北省重点实验室
Hubei Key Laboratory of Embryonic Stem Cell Research
三、其他
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3日-7日。
联系人:宋园亮;电话:0719-8891150
附件1:武当特色中药研究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文章署名后补助一览表
附件2:胚胎干细胞研究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文章署名后补助一览表
湖北医药学院科技处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