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武当特色中药研究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学术影响力,依据湖北省重点实验室绩效考评相关要求,经个人申报、材料复核,现对署名本重点实验室的学术论文予以科研项目经费后补助,并将资助额度公示如下。
一、资助时间范围及资助标准
资助对象为2024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期间正式发表、标注本重点实验室署名的学术论文。结合学校下达的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年度建设经费预算,2025年度资助标准如下:
SCI论文按影响因子(IF)核算资助金额:
IF≥5,10000元/篇;
3≤IF<5,6000元/篇;
2≤IF<3,3000元/篇;
《湖北医药学院学报》论文:1000元/篇。
资助核算规则:重点实验室为第一署名单位按全额资助,第二署名单位减半,第三及以后署名单位按1/3核算;用于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结题的首篇论文不纳入本次后补助范围,其余符合条件论文按规定予以资助。
二、重点实验室规范中英文署名
中文:武当特色中药研究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湖北医药学院)
英文:Hubei Key Laboratory of Wudang Local Chinese Medicine Research, Hubei University of Medicine
三、公示期
2026年11月2日—2026年11月4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及武当特色中药研究湖北省重点实验室秘书处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异议材料须写明异议人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异议理由,并附相关佐证材料。
四、报销方式及渠道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获得后补助资助的老师,请持发票等报销凭证至科教楼1015办公室找余惠凡老师进行登记,填写报销单、投递单,按财务报销流程办理报销手续。
附件: 武当特色中药研究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文章署名后补助一览表
武当特色中药研究湖北省重点实验室
2026年11月2日
20260709 附件1 武当特色中药研究湖北省重点实验室署名论文后补助一览表(2024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汇总 正式版.xls